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8-02 19:0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代购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一种便捷的生活方式。然而,在我们享受代购带来的便利时,更要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夏某随即前往上海市某医院,用本人身份为他人代购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氨酚羟考酮片,并通过快递交付给下家,以此牟利。被公安部门在其住处将其抓获。
经查,夏某分别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多次代人购买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并以邮路(寄递)的方式进行贩运。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审理,其犯罪事实成立,并以贩卖毒品罪对其进行查处。
国家根据致瘾癖性及滥用危害等情况,对部分麻精药品予以规定管制:国家列管的麻精药品,必须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以目的、用途对其进行划分。案例当中夏某代购麻精药品的行为,触犯法律禁止性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已列管麻精药品,依法按贩卖毒品罪定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