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5-06 22:45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重点学科最多,首批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首批成为国家“973”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总占地2182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5400人。图书馆馆藏图书143.8万册,电子图书77.8万册,古籍善本3万余册,是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有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1所教学医院。现有16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7家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292人,硕士生导师1296人。荣获“国医大师”荣誉称号4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5人,“青年岐黄学者”6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5人,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70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连续两届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3个国家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2018、2019年连续两年首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人,中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3人。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的2024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的适当放宽;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8.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报名人员请登录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以及提交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报名结束后,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系统里打印《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有关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确认后方可安排考场、打印面试通知单。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二)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可提供税前一次性奖励、购房补贴;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实行年薪制。
(三)对于优秀的青年博士,学校可提供税前10-20万元补助金,享受济南市3年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等待遇。其中TOP2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济南市人才政策规定的购房补贴(一次性15万元)、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最长补贴3年)、3年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等待遇。
(四)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作为师资博士后,享受济南市(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共支持24个月)和学校博士后有关待遇。
(五)学校全职博士后(包括“预聘-长聘制”博士)分为特别资助、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类,实行年薪制(15万元-40万元/年)。对于出站留校的优秀博士后,根据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提供相应层次的补助金和科研启动经费。
请应聘人员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进行咨询。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带头人共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临沂市技师学院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技师学院。学院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山东省技工教育优质校项目建设单位。
4、教师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专业带头人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5月为截止日期。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临沂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带头人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1、招聘的专业带头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规定进行聘用。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1+N”政策),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学院推荐其申领“沂蒙惠才卡”、“山东惠才卡”,办理后享受相关规定待遇。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在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024年5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临沂市技师学院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初审结果与现场资格复审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临沂市技师学院负责资格初审,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临沂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不需要缴纳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教师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交),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缴纳社保情况查询证明,两者缺一不可。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成绩依次递补。
1、笔试。各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笔试科目按岗位分别确定,不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相近的,确定同一个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见附件《临沂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带头人岗位汇总表》。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临沂市技师学院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2、面试。面试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水平、实际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人试讲10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高技能人才岗位面试进行试讲、技能操作。试讲、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水平、实际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人试讲10分钟;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带头人岗位面试进行陈述并试讲,陈述内容主要为个人业绩成果和专业建设思路,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人选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市技师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临沂市技师学院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临沂市技师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临沂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临沂市技师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线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临沂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带头人岗位汇总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临沂艺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临沂艺术学校创建于1976年,隶属于临沂市教育局管理,是鲁南地区唯一一所艺术类中职学校,现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艺术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学校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临沂科教创新城,在校生规模3000余人,是全省艺术类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最大的学校。学校主要设置舞蹈、音乐、美术、幼儿保育、戏剧表演、旅游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建校48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守信笃学精艺”的校训,先后为社会培养输送了上万名文化艺术类人才。
(四)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8年5月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83年5月以后出生)以下。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采用学前教育岗位先笔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先技能展示后试讲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报名采取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艺术学校网站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沂艺术学校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5月13日11:00—5月18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临沂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4年应聘临沂艺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试讲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5月17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5月18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考务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试讲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临沂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4年应聘临沂艺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或《技能展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试讲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试讲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试讲资格造成的试讲岗位空缺,在技能展示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技能展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采用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先笔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先技能展示后试讲的方式进行。除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由临沂艺术学校组织预选,按招聘岗位计划1:30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展示环节人员。预选办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预选准考证》时间在临沂艺术学校网站()另行通知,预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并按50%的比例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试讲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讲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试讲范围。进入试讲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试讲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讲人员。进入试讲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技能展示具体办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技能展示准考证》时间在临沂艺术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进入技能展示环节人员现场展示专业技能,技能展示内容见附件1。技能展示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并按50%的比例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技能展示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艺术学校网站(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技能展示合格分数线。试讲人员从达到技能展示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试讲范围。进入试讲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试讲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讲人员。进入试讲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试讲具体办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试讲准考证》时间在临沂艺术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技能展示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技能展示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技能展示成绩、试讲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技能展示成绩、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艺术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试讲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临沂艺术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线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