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4-13 15:16
4月8日,全省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暨“一体两翼三大工程”推进会在贵阳召开,会议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强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深入推进“一体两翼三大工程”,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洪武就《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全省法院人才队伍强院工程实施方案》《贵州数字法院建设三年发展规划(2024-2026)》进行了解读,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通报分析全省法院2024年第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德禄主持会议。
▲4月12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3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4月10日省委常委会精神,审议通过《省法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部署省法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深入整治为基层减负等工作。
▲4月11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赴黔南贵定县、龙里县法院调研诉源治理、环境资源审判、数字法院建设等工作情况。
▲4月10日,全省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在省法院召开,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有关精神,总结2023队伍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4队伍建设工作任务。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二级巡视员张志斌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江波出席会议并讲线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张军院长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及“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参加会议并作讲话。省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永兴主持会议。
▲4月2日,省法院召开2024年全省法院研究室(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化落实“政治引领、固本强基、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工作思路,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全省法院研究室(司法改革)工作。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日,铜仁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原副厅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一级巡视员徐健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健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徐健生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4月1日,贵阳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司法厅原一级巡视员周全富受贿一案,对周全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周全富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米乐中国 m6平台官网上缴国库。
▲ 4月10日,黔南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本强受贿案,对张本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张本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4月10日,台江法院联合凯里法院在“村BA法官工作站”正式挂牌“村BA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目的是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在服务保障“村BA”的有效性,有利于妥善处置涉“村BA”知识产权侵权涉诉维权,化解涉“村BA”知识产权纠纷,依法维护“村BA”品牌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台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整体水平。接下来,台江法院将以“村BA”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揭牌设立为切入点,切实发挥“村BA”法官工作站“桥头堡”作用,推动常态化工作对接和精细化司法服务,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 4月7日,黔南州首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在位于福泉市的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黔南高新区”)揭牌成立。都匀市人民法院作为集中管辖黔南州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与福泉市人民法院在黔南高新区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将在协同开展涉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侵权预警、维权指导等多元解纷工作上下功夫,通过“线上+线下”“民事(行政)+司法”“诉前+调解”“判后+回访”等方式,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协同保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黔南高新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协同治理能力水平。
▲ 广西河池市与贵州黔南州四县地缘相连、人缘相亲、渊源颇深,经济交往频繁,跨省纠纷易发多发,跨省执行案件不断增多,异地执行难度较大、效率不高。为构建跨省执行协作机制,着力破解跨省执行难题,4月9日,贵州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池市签署《桂黔“陆海新通道”毗邻地区人民法院跨域执行协作协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国,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诗中出席仪式并签约。
▲ 4月11日,铜仁中院与衢州中院就执行工作互为配合,互为促进等方面,举行执行协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 4月9日,册亨县法院组织开展“贵在执行·勇往执前”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对涉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涉特殊主体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专项执行,集中攻坚。行动当日,册亨法院共出动干警23人次,共计传唤被执行人5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3人,扣押车辆1辆,扣划金额172万元,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181.6万元。
▲ 4月10日,安龙县法院开展“贵在执行.春锋”专项执行行动。行动当日,出动执行人员62人次,线万元,线㎡,拘留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人员2人次,发布失信名单、限制消费11人次,执结案件5件。
▲ 近期,关岭法院执行局开展“终本出清,‘执’在路上”专项执行行动,瞄准执行积案,开辟“终本出清”新战场。关岭法院本次终本出清专项行动执行完毕14件,通过担保人担保、担保物担保达成执行和解协议9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1件,其中2022年5件、2018年1件、2012年1件,共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对往年遗留的疑难复杂积案进行有效清理,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并对少部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执行人进行教育。
4月9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召开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座谈会,并对调裁诉工作室进行揭牌。成立“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裁诉工作室是着眼于关岭自治县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和不断提高调处效能的有力举措,形成集“调、裁、米乐中国 m6平台官网审、执”为一体的“一站式”劳动争议协作化解工作机制,合力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共同推动劳动纠纷高效化解,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对于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4月7日,遵义中院与西南政法大学举行业务导师聘任仪式。5名教授接受聘任。遵义中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协同联动,强化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共建教育实践双向交流合作平台,共同拓展法治人才培养路径,聚焦司法促推中国式现代化深化研究,共同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互动不断深入,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将进一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疑难案件导师咨询机制、构建理论与实务研究机制,通过搭建指导老师与实务导师互动交流、教研组与审判业务庭“一对一”结对子、专家讲座、研讨会、教育培训等平台,携手把合作成果转化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4月2日,遵义中院召开“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暨“调解解心结”经验交流会。
2.六盘水:4月3日,六盘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召开,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2024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3.安顺:4月3日,安顺中院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刑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近三年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情况,深入分析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减刑、假释案件质效进行交流探讨并达成共识。与会人员重点围绕不予减刑、假释情形、从严掌握情形及从严幅度等问题展开讨论,为进一步凝聚司法共识,统一办案标准和尺度打下坚实基础。
4.毕节:4月9日,毕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3年民商事审判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
6.黔东南:4月13日,黔东南中院召开全州法院院长座谈会暨2024年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第二次调度会。会议通报分析全州法院2024年第一季度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人才队伍强院、数字法院建设等工作情况。州中院相关部门、部分基层法院围绕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在会上作发言。
7.黔西南:4月12日,黔西南全州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暨“一体两翼三大工程”推进会召开。
4月11日,“三月三”广场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一场独特的布依“三月三”民族文化节系列活动在乌当区新堡布依族乡隆重举行。来自该乡本土山歌手依次登台演唱山歌,尽显布依民族风情,用歌声歌颂群众幸福美好的生活,让广大观众感受到浓郁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氛围。 当天,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了少数民族村寨,积极参与 “三月三”民族文化节,将民族文体活动与法治宣传巧妙融合,为当地村民带来了一场别具一格的法治文化盛宴。
3月29日,修文法院审理了一起“花钱捞人”的诈骗案。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经查明,2022年年初,廖某甲的哥哥廖某乙因开设赌场被网上追逃,廖某甲找到王某某想办法,王某某明知此事无法处理,但因自己做工程欠钱急需用钱,就想骗取廖某甲的钱来周转,于是向其表明自己有熟人,可以帮忙“捞人”,但是需要5万块钱来打点。
听了王某某的话,觉得此事有希望,廖某甲及廖某乙的妻子田某某随即现场转账3万块给王某某,并承诺事情办好后再支付剩余2万块。2023年年初,廖某乙被抓捕后,王某某仍表示后面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操作“捞人”,让他们继续等待结果。2023年8月,廖某乙获刑入狱执行后,看事情包不住王某某才表示愿意退钱,但因之前支付的3万块钱早已被其挥霍完毕,遂一直推诿还钱的时间。
意识到被骗后,田某某便报警处理此事,案发后,王某某家属退赔田某某3万块经济损失,获得了当事人田某某的谅解。
修文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王某某表示服判,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